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
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金融办(委、局),绥中县金融办、昌图县金融办:
为加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经省政府金融办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省2011年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2010年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
即日起,利用2个月的时间,完成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检查和抽查工作。
二、对象和方式
2011年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采取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组成员
现场检查工作组由省政府金融办、小贷公司所在市政府金融办和专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组成。
四、年检内容及费用
年检内容为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至2011年12月末的所有经营数据,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资本金及向银行融入资金情况
是否存在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情况,是否有银行融资,在哪家银行融资,利率及期限等。
(二)公司变更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股东、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高管人员、组织形式等。
(三)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立、经营质量情况;纳税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开办新业务行为;是否存在委托贷款、大额现金提取和坐支现金行为;是否涉嫌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和洗钱;是否存在违反贷款利率管理规定、进行现金交易、帐外经营、关联方贷款、超比例贷款、跨市贷款等情况。
(四)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执行情况
包括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及会计部门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是否按照《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会计科目、制定会计报表及进行财务核算;会计帐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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