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在各类基层党组织建设中,新社会组织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且在人们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如何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控制力和影响力,已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创新工作思路,解决党建工作“怎么干”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应充分利用民政、工商等部门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业务特点与优势,联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摸清各类新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成员构成、分布状况、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在调查摸底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和新社会组织基本特点出发,以职工人数多、规模较大的新社会组织为重点,以
“五个好”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力争使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新社会组织中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新社会组织都建立党组织,所有在新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都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有效教育和管理之中,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新社会组织的贯彻执行,为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2、创新领导体制,解决党组织“由谁建”的问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建设先行,建管并重。应按照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行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对口管理、挂靠管理、指定管理等管理体制。对一些规模较小、政策性和专业性不是很强,但与乡镇和社区关系紧密,且行业关系隶属于地方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实行属地管理;对一些政策性、专业性强、行业特点明显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归口管理;对已成立行业协会的新社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业务主管单位依托行业协会组织管理;对一些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挂靠到社区或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对一些行业特点不明显,无明确上级主管部门的新社会组织,则由上级组织部门指定实行属地管理或归口到性质相近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3、创新设置模式,解决党组织“怎么建”的问题。根据正式党员人数、新社会组织性质等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全面覆盖”原则,分别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加快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步伐。一是单独建。对具备一定规模、生产经营较为稳定、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中党员人数达3名以上(包括3名)的新社会组织,应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50名的,应设立党总支,也可根据新社会组织实际和党建工作需要,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二是联合建。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工作方便”的原则,由各社会组织共同联合建立党支部。三是挂靠建。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或成立联合党支部的,应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到乡镇、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党组织,成立党员小组。四是依托建。对人数少、规模小的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应依托民政、工商等部门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建立党组织。五是派驻建。对没有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上级组织应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也可采取群团先行组建的办法,以团建、工建促党建,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
4、创新人才机制,解决党组织班子“如何配强”的问题。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强化效能的要求,抓住选准配强班子这个关键,把符合条件的党员特别是管理层、技术骨干、生产骨干中的党员选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要特别重视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采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转业军人中“选”,从年轻后备干部中“挑”,从退休领导干部中“配”,从大中专毕业生及下岗职工中“荐”的方式,向新社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力量,提高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在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中实行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建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岗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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