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政
典
范
“以不贪为宝”的子罕
春秋时期,宋国执政官子罕不仅廉洁自律,而且爱护人民。
有一天,一个曾多次受到子罕接济的平民带着在地里挖到的宝玉到子罕的府上献玉。子罕了解他的来意以后,说:“你把玉看作是宝贝,我却以不贪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咱们俩的宝贝岂不是都没有了吗?与其这样,还不如各自留住各自的宝贝不是更好些吗?”为了不使献玉人的宝玉在回家的路上被抢,子罕马上命令手下人安排献玉者在自己家中居住。他又让府内的玉工把宝玉加工成品,拿到市上出售,得了钱又如数交还给献玉者并派人护送他回家。
羊续悬鱼
后汉的羊续任太守多年从不请托爱贿、以权谋私。到南阳郡不久,一府丞给他送当地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但府丞执意丢下。府丞走后,羊续将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后来,这府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鲤鱼。羊续指着悬挂的鱼干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已成了鱼干,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府丞羞愧,悄悄地把鱼拿走了。此事传开后,当地老百姓敬称其为“悬鱼太守”,再也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
刘宠收“一钱”
东汉会稽郡(guìjījùn)(今浙江省绍兴)太守(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刘宠因为官清廉,政绩卓著,被调往京城任职。临行之前,有几位白发老人,蹒跚(pánshān)而至,结伴前来,说是要为太守送行。刘宠听说,连忙谢过。老人们说:“以前为官者贪钱恋物,常常闹得鸡犬不宁,百姓寝食不安。自从您任太守,官吏克己奉公,百姓安居乐业。今日太守要走,大家实感难舍难离,特来专程相送,以表心意。”
说着,每人托出一百文钱,要交给刘宠留着途中使用。刘宠听罢,十分感动地说:“父老们如此过奖,我实在愧不敢当。大家的心意我领了,但这钱我不能收,还是请带回去吧!”老人们情真意切,执意赠送。刘宠无奈,只得从每人手里拿了一文钱收下,老人们这才称谢作别。刘宠见老人们渐渐远去,遂将收下的那几文钱轻轻地投进了河中。
此事很快传开,人们纷纷称赞刘宠。有人为他起了个美名,叫“一钱太守”。据说,如今浙江绍兴市北面的钱清镇,就是当年刘宠投钱入河的地方。
拒收贿赂的陆贽(zhì)
陆贽是唐代的著名宰相(封建社会主管政事的最高行政长官)。他对收受贿赂深恶痛绝,并且身体力行,对于下属的“进贡”一概拒收。有一天唐德宗对陆贽说:“卿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概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亦无妨。”陆贽却认为,一般的官员收受都要严格禁止,更何况“居风化之首”的宰相;如果受贿之例一开,必然由小及大,
“鞭靴不已,必及金玉”。小的受贿不拒绝,就会渐渐受大的贿赂;既然私下收了人家的东西,就难以拒绝人家的请求。
为官清廉的林则徐
1838年,林则徐赴广州查禁鸦片。赴任时,他发了一道《传牌》,对沿途接待事宜,作了明确、具体、详细的规定。可以说是林则徐的“廉政公示”:一不准下属远迎;二不准摆酒席;三不准索贿受贿。他强调
“言出法随”,要求“沿途各州公站史准此”奉行。就是说,以上规定带有法律的强制性,要动真格,绝不是掩人耳目的官样文章。
自甘淡泊的于成龙
于成龙被康熙称为“天下第一廉吏”。他做江南总督时(地方最高长官,统辖一省或几省的军事和民政),住在南京这座繁华的都市里,生活仍然极为艰苦。
儿子从江西来看望他,跟仆人吃同样的粗茶淡饭。儿子临走时,他只割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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