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体院办发[2004]16号
天津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
为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创办高水平的体育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情况,制定教师教师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
一、岗位职责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等任务设置各级教师职务岗位。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在各级岗位上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服从院系教学、科研及公益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一) 助教岗位职责
,每年承担一至二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
,参加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 讲师岗位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
、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副教授岗位职责
(其中一门应为专业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
,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院系、教研室负责人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教授岗位职责
(其中一门应为专业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已过退休年龄的研究生导师除外)。
、指导研究生、访问学者。
,提出具有重大学术意义的研究课题。领导或参加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工作。
、教材建设和教研室工作,主编、主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
,每年应有科研成果
天津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