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滨田66印刷机
(WH66-NP)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字第001号
摘要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1资评班第3组接受山西财税印刷厂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山西财税印刷厂的日本滨田66印刷机(WH66-NP)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13年9月24日所表现的在用价值,重置成本作出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如下: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次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一、评估目的:确定该设备目前的自身价值,为机器设备所有者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关于日本宾田66印刷机(WH66-NP)的在用价值评
三、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24日
四、评估原则:
⒈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⒉遵循合法性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原则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⒊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待估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⒋遵循评估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的价值;
⒌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评估目的行为对应经济行为关联各方的合法检查。
五、评估方法: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七、评估报告有效期: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13年9月23日
注:本"摘要"内容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使用范围与资产评估报告书相同。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段聪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李霞、陈润婷、南丹、王宇君、乔姗姗、韩建丽、杨素珍、宋志恩、梁鹏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1资评第三组
2013年10月24日
正文
一、委托方:山西财税印刷厂
产权持有者:山西财税印刷厂
概况:山西财专印刷厂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25号,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大,与山西财专相连接,原属山西财专拥有后独立门户,拥有自己大量的客户源,所采用的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工艺精良,做工考究,受到业界好评。
二、评估目的:
为了解机器设备性能及用途,对印刷设备价值进行评估,为山西财专印刷厂提供价值参考意见。该经济行为已于2013年10月9日经委托方代表对《关于山西财专印刷厂资产评估合约书》的文件经过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财专印刷厂---进口印刷设备﹙滨田·WH·66-NP印刷机﹚
本次评估范围为山西财专印刷厂---进口印刷设备﹙宾田·WH·66-NP﹚到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24日的机器评估价值。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重置成本。该设备的资产重置成本就是现行市价下重新购买一台全新机器设备所应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的需要,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9月24日。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山西财税印刷厂为了解机器设备性能及使用年限价值的董事会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2007年 3月 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令第号;
3. 2005 10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5. 2008年 10月3日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
6.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 号,2006 年);
、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 2004 20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号;
2. ——( 2004 20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号;
3. ——( [2007]189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号;
4. ——( [2007]189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号;
5. ——( [2007]189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号;
6. ——( [2007]189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号;
7. ——( [2007]189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号;
8. ( [2010]214)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20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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