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税收实务第五版
第四篇财产行为税纳税实务
任务9 车船征税纳税实务
任务9 车船征税纳税实务
掌握:
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各税种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
各税种的税收优惠
了解:
各税种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任务9 车船征税纳税实务
车船税,是指国家对行驶于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使用税的前身是车船使用牌照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确定改为车船使用税。于198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现行车船税是经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征收车船使用税,可以适当集中一部分资金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有利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管理,保证车船行驶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任务9 车船征税 车船税纳税实务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应税车辆和应税船舶
(1)应税车辆(机动车)
包括:乘人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2)应税船舶
包括机动船、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凡在我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任务9 车船征税 车船税纳税实务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车船税税目税率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元) 备注
载客汽车每辆 60-660 包括电车
其中:大型客车每辆 480-660 核定载客人数≥20人
中型客车每辆 420-660 9人<核定载客人数<20人
小型客车每辆 360-660 核定载客人数≤9人
微型客车每辆 60-480 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1升
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 16-120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按自重每吨 24-120
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 24-120
摩托车每辆 36-180
船舶按净吨位每吨 3-6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
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注: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及每年税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参照本表确定。
任务9 车船征税 车船税纳税实务
载客汽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目
载客汽车载客人数/排气量每年度税额
大型客车≥20人 480~660
中型客车 10~19人 420~660
小型客车≤9人 360~660
微型客车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1升 60~480
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低速货车
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论是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
任务9 车船征税 车船税纳税实务
车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1)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相应凭证或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2)车船税及税依据涉及的载客人数、自重吨位、注册净吨位、马力等积水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计税标准以车船出厂时的合格证书或进口时的相应凭证所载数额为准;不能提供出厂时的证明或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船自身的状况并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任务9 车船征税 车船税纳税实务
(3)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征收车船税。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自重”是指机动车的整备质量。
(4)()的,;,按照1吨计算。()的,不予计算;,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1吨计算。
(5)对于无法准确获得自重数值或自重数值明显不合理的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自身状况并参照同类车辆核定计税依据。对能够获得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可按照总质量和核定载质量的差额作为车辆自重;无法获得核定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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