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容大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产品研发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产品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开发出适销对路、技术领先的新产品,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吸引优秀人才,按照2004年富阳市供电局职代会局长工作报告要求和集团公司董事会要求,参照现在国内电力制造行业的有关产品研发奖励办法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包括销售额提成奖励、新产品综合评定考核奖励、研发创新优秀人才奖励等三个办法。三个奖励办法重复奖励。
销售额提成奖励
产品研发投产后三年之内给予研发项目组按该产品销售额提成奖励。产品分为一类产品和二类产品两大类,其中二类产品指科技含量较高、利润较大而产值相对不高的产品,具体由公司经理班子组织认定,其他为一类产品。产品研发分为新产品研发和产品升级优化两种方式。产品升级优化项目需经公司经理班子评估后认定;经公司经理班子认定不列入销售额考核奖励的项目,不实行销售额提成奖励办法。具体提成方式分别如下:
新产品投产后,一类产品第一年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五(二类产品按千分之十,即一类产品的奖励是二类产品的一半,下同)奖励给项目开发组,第二年按销售额的千分之四(八)奖励给项目开发组,第三年按产值的千分之三(六)奖励给项目开发组。
产品在投产三年之后进行升级优化,奖励方式按上面第1项,奖励额度减半。
产品在投产三年之内进行升级优化,投产三年之内的奖励按上面第1项奖励,不重复实行升级优化方式的奖励;超过投产三年的时间段,奖励方式按上面第1项的奖励额度减半进行奖励。
二、产品综合评定奖励
新产品研制成功后,由公司经理班子(参加该产品开发人员除外)对新产品研发过程、成果、投放市场前景、科技含量等进行评定,采用符合要求加分方式。奖励额度为:基数1万元×评定分数。
序号
加分条件
备注
1
平衡计分卡KPI指标考核(对参与该项目人员指标考核,取平均分):优秀(90~100分)加2分,良(70~90分)加1分,一般(70分以下)不加分。
考核产品研发过程
2
产品获国家级科技成果(或者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加10分,省级科技成果(或者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加6分,获杭州市级(含省电力公司)科技成果加3分,获富阳市级(含杭州市电力局)科技成果加1分。
考核产品科技含量
3、
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加3分。
4
公司经理班子对该产品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优秀(90~100分)加2分,良(70~90分)加1分,一般(70分以下)不加分。
考核产品综合指标。在产品鉴定会后进行评估。
(1)、产品预计经济效益评估
20分
(2)、产品预计社会效益评估
15分
(3)、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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