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管理制度
为使舞厅各项服务工作做到井然有序,认真负责责任到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舞厅营业时间早场为8:00—10:00 ;晚场周一至周四为20:00—22:00,周六至周日为20:00—22:30,执行中根据具体情况可做适当延长。
售票、检票、存衣、卖水,每日收入和票数要进行登记,做出日结周结。
三、二楼平台照明灯开和关由存衣人负责,舞厅内的灯、换气扇开和关由售票、检票人负责,音响设备开、关由温丽梅负责。
售票、检票人员在舞会结束时要协助存衣人取衣服,不能消极对待。
遇到周五、周六休息日,当天舞会结束后全体值班人员集体打扫完卫生方可下班。
早场暂不安排人值班,早场的售票,放音由门房负责。
每个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不得随意离岗早退,消极怠工,一经查实停止工作。
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失误或损失者根据情节扣除值班费或赔偿损失,停止工作。
各岗位每天都与现金接触,工作人员要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不能拿单位利益做人情,原则做交易,一经查实辞退当事人。
舞厅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