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作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的内容:
①设备、电气、仪表、管道、法兰、构筑物等有无泄漏,有无异常的振动、声响;
②设备运行、润滑是否良好;
③工艺指标、各项参数的变化是否在允许范围,是否应进行调整或处理;
④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等运行或使用有无异常现象;
2)巡回检查的要求:
①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人,按工艺流程作认真仔细的巡回检查;
②巡回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若遇重大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则必须尽快上报领导,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将发生的情况作详细记录。
③若遇异常情况,须跟踪观察,详细做好记录,并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交待,以免酿成重大事故。
④做记录时,要求真实、准确、清晰,保持记录本的整洁。
⑤巡回检查间隔时间规定为1小时,即每1小时现场巡检一次。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生产岗位,进行班前检查,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必须在交接班前了解清楚。进行集中交接班,听取交班人员介绍上班生产情况及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同时接受本班生产任务。
2)交班人员对重要部位、重点设备、重要的生产数据、工器具及岗位面貌等方面应做到:
①班中生产情况、趋势变化情况要及时记录、交待清楚;
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进展情况,岗位所属设备运行情况、阀门、管线有无泄漏及消除情况,要记录并交待清楚;
③事故处理及隐患应该记录并交待清楚;
④上级指示要记录并交待清楚;
⑤岗位应清扫干净,工器具齐全,桌椅、电话、电筒等应完好并整齐摆放,损坏公物应作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到岗位检查完毕,交接班双方人员确认无问题时,接班人员签字认可,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4)接班时发生异常情况,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为辅进行处理,待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做好相应记录,再进行交接班。
5)为使生产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有下述情况均不得交接班:
①工艺指标、重点电气、设备、关键仪表的控制不合要求不交接班;
②设备运行、检修情况等记录,交待不清楚,不交接班;
③应消除的缺陷、隐患没有消除不得交接班;
④报表、记录不真实、不签名、岗位清洁卫生未做、物品摆放不合格,损坏公物未记录,不交接班。
运行人员交接班制度
1)两班交接时,对本班进出水情况、工艺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卫生、工器具及上级布置任务要用口头或用文字交待清楚,特殊情况还须特殊交待。
2)两班交接时,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迟到或矿工者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对交接班中发生的问题,如设备发生故障等,应双方留下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交接班。
3)两班交接时,如交接不清,隐瞒隐患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受影响者,由交班人承担责任。
4)交、接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压滤机管理制度
压滤机主要承担剩余污泥浓缩和脱水系统的生产运行工作。
1)压滤机要落实专人负责,所有运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确保所有运行人员都能熟悉且能熟练掌握压滤机的操作。
2)压滤机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在现场操作,确保安全。操作人员要尽量站在压滤机的正面,避免站在压滤机的侧面。
4)压滤机挤压出的泥饼和散落到地面上的泥饼要尽快铲到污泥桶内,挤压出的污水保证流回集水池重新进行处理。
5)压滤机工作完毕后,要打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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