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培训_食品经营许可
背景
总局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合二为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并先后颁布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2016年5月16日,省局正式印发了《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省局制定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实施办法》分别对许可原则、许可事权划分、许可的对象范围、许可办理的程序、时限、提交的材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许可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二、简政放权、属地管理、分类许可原则。
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
(3类):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10类):
食品销售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
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
许可原则
(三) 一地一证原则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
(二)不需要许可:
1.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2. 单独销售食用农产品的;
3. 单独销售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4. 单独从事食品储存、运输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主体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遵从“先照后证”原则,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企业网上申请:登陆企业端
:8099/spEn/,首次登陆需要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申请书。
受理人员帮助企业填写信息:登陆监管端:8099/sp/ ,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文书。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新办申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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