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 规划背景
旧城改造
合肥市近些年的城市发展和旧城更新的速度十分迅速,为了进一步引导和控制各个区域的有序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对合肥市新站区安居园居住区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通过统一规划实现整合发展。此次对安居园居住区内的用地结构、交通组织、市政配套、建筑布局及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基地现状,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对安居园居住小区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以激发旧区的生机与活力,实现老城复兴。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十六届三种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何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科技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对于合肥市新站区而言,要把加快推进新站区经济跨越式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任务。合肥市新站区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立足合肥东部组团,培育城市现代化服务业,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集聚辐射功能,提高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经长了。于此同时,还应加大城市化进程,积极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为最终新站区社会、经济的协调打下良好的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把它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无论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要求,还是从解决社会利益矛盾的显示需要方面考虑,把和谐社会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国家政策体系中的重点政策加以确定和推行都具有深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新站区和谐社会应能全面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要求新站区在发展中优化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与自
然的和谐发展。要积极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有效缓解新站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法》实施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进行了规定,预示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指出“在城市、镇规划基地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8 ;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0)《安徽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
(11)《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2)《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3)《合肥市“141”城市发展战略》;
(14)《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5)已编或在编的合肥市城市各专项规划;
(16)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性文件。;
(1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3 规划范围
基地东至新蚌埠路,,,为城市快速路;南至梅冲湖路,西至怀远路,,为城市次干道;北至三十头路,,为城市次干道。用地内有一规划治淮路穿越,将用地分为两地块,,为城市次干道。。
4 规划思想
全面贯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城乡统筹、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地块的未来,通过改造更新,将该地块建设成为包含居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等为主的区域,打造适宜居住、功能完善、配套齐全、景观风貌特色显著、建筑风格协调统一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
5 规划原则
安居园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