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音乐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决定举办我市第四届中小学音乐优质课、案例评比活动,从而挑选优秀课例参加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优质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细则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3月份内完成)。各镇(街)宣传科教办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完成选拔工作,评委组须由本镇教师担任。每镇(街)各报现场课3节,其中小学2节,初中1节。
第二阶段:复赛(4月份内完成),由各教研片组织评委对进入复赛的现场课进行评审,评审组须由本片教师担任。每片各评出4节现场课例进入市决赛,其中小学3节,初中2节。
第三阶段:决赛(5月份内完成),由市教研室组织评委对进入决赛的课例进行现场展评。
三、活动要求
1、各镇(街)宣教办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并完成本镇中小学音乐教师优质课初赛并选拔选手参加复赛;
2、曾获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3、参赛选手为我市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4、比赛评价标准参照《东莞市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表》;
5、参赛者须打印“课堂教学设计”和“教材歌曲”一式十二份交评委会,各环节设计要有设计意图;
6、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特点选用我市目前使用的教材,年级与课题不限。
7、比赛采用现场教学、借班上课的形式,小学每节课40分钟,中学每节课45分钟,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赛前一天安排40分钟时间让执教者熟悉学生;
8、市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学校、高中学校(不含职中)各报1节课参加由市教研会组织的复赛。
9、各镇区推荐参加复赛的名额为小学2名(小学专职音乐教师人数超过30名的镇(街)可多选1名,要附上单位证明),初中1名;
10、各镇(街)于3月30日之前将初赛成绩(表二)上传市教研室音乐科;各教研片于4月30日之前将复赛成绩(表二)上传市教研室音乐科。
三、奖项设置
市决赛分别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课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教学设计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在获得一二等奖的课例中产生);优秀指导老师奖(在获得一等奖的课例中产生);由市教育局教研室颁发获奖证书。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东莞市音乐教育研究会组成。由音乐科黄文老师担任并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联系电话:
23126193。
附件一:东莞市中小学音乐优质课评价表
附件二:东莞市中小学音乐优质课例登记表
附件三:东莞市中小学音乐优质课例推荐表
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东莞市音乐教育研究会
2009年2月18日
附件一:东莞市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表
学校
年级
课题
姓名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标准
评分
扣分
教学目标
教学理念清晰,教学目标明确,符合音乐课程标准,能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设定教学目标。
目标设计合理,语言表达清晰,能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注重情感性、审美性、知识性、参与性、实践性和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
10
教学内容
内容选择合理,具有科学性、艺术性、符合学科特点,容量恰当、充实,能体现和反映教学目标和课程理念。
15
教学设计
教学结构设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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