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列宁的新经济政策
听了白老师的课后,对于列宁所实行的经济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俄国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迫于战争和经济严重困难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当时条件下,它将全国有限的人力物力高度集中起来,保证了军民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于击败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白卫军起了巨大作用。
连年战争使苏俄的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日用物品严重缺乏,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经济破坏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由于缺乏粮食和原料使多数工厂无法开工,许多工人迫于饥饿,离开工厂跑回农村。工人阶级队伍涣散,农村形势更为严峻,广大农民不肯再接受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他们强烈反对余粮收集制,要求经营自由和贸易自由,192l年2月,波罗的海舰队的主要基地喀琅斯塔得发生水兵兵变,苏维埃政权的处境十分危急。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召开,列宁在会上作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根据列宁的报告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废止余粮收集制实行粮食税。从此,开始了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过渡。
新经济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重要内容:第一,农业方面:1921年3月21日颁布《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法令,规定农民交纳粮食税后,剩余的粮食等农产品可以到市场交换物品。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大为减少,1921—%。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第二,工业方面:在
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将部分国有企业以租借制和租让制的形式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1920午11月颁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5月。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借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借企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令,按期交纳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国家。第三,流通方面(商业方面):废除国家配给制和国家贸易垄断制。在坚持国家计划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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