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医闹”日本医患多和解
2011-09-22 09:49 来源广州日报分享到:
一名美国医生因医患纠纷走进法庭
医疗纠纷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美国医学研究所1999年发布的报告透露,,远超过工伤交通事故和艾滋病死亡人数,造成损失高达290亿美元。这一报告曾震惊当时的美国克林顿政府,但此后的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依然未能降低美国的医疗事故。
近年来,世界各国医疗纠纷发生率上升,如何有效预防和解决医患矛盾,成为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重要社会议题之一。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处理医患矛盾的方法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发达国家的医疗事故频繁发生,但医患矛盾不算尖锐,患者很少选择暴力来解决医患矛盾,因为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美国
医院设伦理委员会有纠纷先走法律路
医疗疏忽和医疗失误在美国是个严重问题。美国有关部门处理医
疗纠纷等医患矛盾时,力求照顾医患双方,努力寻找两者利益的平衡点。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注重保护医生的权益。美国有11个州规定,只有医疗疏忽的责任超过50%时,被告才需要进行赔偿,其他州则规定按责赔偿。美国一些州的执法部门认为,如果对医院和医生的惩罚过重,使其经营成本和风险高到难以忍受,只会使专业人才外流,最终倒霉的可能还是患者。
美国人处理医疗事故的系统比较完备,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选择往往都是打官司,很少去医院闹事。美国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其医疗标准和规范都由美国医学会制定。美国医学会专业规范与法律委员会于1994年修订发布了《医患关系基本原理》。
首先,几乎每个美国医院内都有一个风险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医疗失误。他们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调查有争议的案例,以判断主管医生是否尽责尽力以及是否有过失。如发现主管医生有过失,他们有权对责任人进行专业处罚,且还要向司法部门报告。伦理委员会的成员并非只是来自医院,而是来自各个行业,有医院的医生、注册护士以及社区代表、社会工作者、律师等。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医院的医患纠纷大为减少。
其次,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可聘请律师,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证明医生有过失。美国的法律很严格,专业律师也很厉害,一旦医院
被证明有过失,法官可能判罚赔偿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
再次,美国的医药费往往由保险公司支付,所以保险公司也会对医疗过程进行监督。这种系统性的处理方法,确保患者的利益一旦受损,很容易得到专业鉴定,且通过各种途径得到赔偿。与此相反,如果患者去医院闹事,会因为危害医疗秩序而被捕,甚至被判入狱。一方面医患纠纷很容易得到处理,一方面去闹事反而会招致损失,患者自然不会选择后者。
医疗诉讼近年大幅增加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美国患者会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医疗纠纷。最极端的一个例子发生在2010年9月16日。当时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最大的一家医院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发生一起枪击事件,医生被一名病人的儿子枪击致伤,凶手随后杀死母亲和自己。警方介绍说,案发时,凶手正在听外科大夫介绍80岁老母亲的病情以及治疗状况。
但这在美国毕竟属于极端现象。美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案例也表明,陪审团更同情患者,法官更容易做出偏向患者的判决。因此,美国医疗诉讼近年大幅增加,直接找医生实施暴力的现象很少出现。
在美国,任何人不可以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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