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施工人员进入闸门井、斜井扩挖施工现场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业主、设计、监理、测量及各级领导进入闸门井、斜井扩挖施工面检查、工作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闸门井、斜井扩挖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带(绳)供业主、设计、监理、测量及各级领导现场使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由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管理、发放、回收。
3、进入闸门井、斜井扩挖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负责人在向业主、设计、监理、测量及各级领导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前,必须检查安全带(绳)的安全可靠性并负责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
5、业主、设计、监理、测量及各级领导在使用完安全防护用品后由施工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负责回收。
6、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施工局《安全防保装备管理制度》妥善管理,不得挪做他用。
7、对进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据《水电三局西龙池工程施工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处罚。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西龙池工程施工局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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