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申请书
无锡市乐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于2008年10月5日在贵公司预购一套商品房,位于惠山区钱桥镇惠钱路龙韵怡景苑3号楼2单元302室,。已向贵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2万元整,VIP卡5000元整。现由于孩子住院,需做手术,急需医疗费用。故造成无法与贵公司履行定购合同书。本人实在没办法,望在收到该申请书后贵公司能够酌情考虑,退还定金,在此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退房人:曹金菊
联系电话:**********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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