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医改办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制定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医改办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三)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提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健康稳步发展。
(四)协调促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
(五)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市医改办设综合组、协调组、政策组。
(一)综合组
1、负责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办公室会务、内部制度建设、党务人事、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和有关接待活动。
5、负责与省医改办、各区县医改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
6、组织申报医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工作,衔接协调有关部门申报专项改革试点。
7、负责提出选择市级综合试点区县的建议,提出领导小组改革试点直接联系点的建议。
8、调度汇总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试点进展情况,总结交流试点经验。
9、负责制定宣传计划,编印宣传材料,组织重要宣传活动,编发《简报》。
10、负责相关系统人员培训。
11、参与医改政策制定和修订、重要问题研究和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
12、参与改革实施情况评估、改革情况督导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13、承办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调组
1、负责组织政府投入测算工作;
2、研究提出优化整合各类资金的政策建议;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投入政策、财税政策、市级资金投入及年度安排建议;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市级试点区县的相关政策;
5、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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