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控制程序
编号
QP/ZH6201
版本号
C版/1
页数/总页
1 目的
规定对本厂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侧重于企业内部全体职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其目的是确保受培训的人员满足有关工作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与产品或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人员培训与考核。
3 职责
厂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
技术科负责新产品投产前对检验员、操作工的培训。
各部门配合做好教育计划实施,督促本部门应参加培训的人员参加培训。
4 程序
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各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填写《培训需求表》,报厂部办公室登记。
厂部办公室根据企业方针目标和各部门对培训的需求情况,于年初编制《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应覆盖企业各层次人员。
培训教材和师资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落实,并将培训内容及实施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效果评价》表内。
视需要,委外培训的人员于培训结束后,应随带有关资料到厂部办公室登记。
培训要求和管理
凡是从事对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验证人员及技术工人等都应进行培训,培训的要求与内容应根据每个工作岗位,作业现场的质量要求和人员素质而定,可分为:
旨在提高质量意识,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知识的培训;
旨在提高各工作岗位的专业管理,专业技术和各工种的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培训;
新员工进厂及换岗员工应组织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
对于客户的特殊要求,旨在提高全厂员工对特殊要求的理解,如何满足顾客特殊要求,及满足顾客特殊要求的意识。
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要求培训和经验进行培训及资格考核,填写《特殊工种登记卡》,持证上岗。
培训控制程序
编号
QP/ZH6201
版本号
C版
页数/总页
A)特殊工作人员包括: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点焊工、焊接工)
B)质量验证人员(检验员、内审员、计量管理员、实验室人员)
C)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电工、行车工)
厂部办公室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并组织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核发上岗证,保存培训记录。
人员资格的确定和要求
新员工进厂应具有初中文化,由生产科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并由生产科进行上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换岗人员由生产科负责培训,合格后上岗;
内审员必须经由资质单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并经厂长任命,任期三年;
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培训合格,并经厂长任命;
试验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有关专业和试验设备操作培训合格;
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逐年分批委外培训,以提高应用新工具和新技术的能力;
电焊工、电工、叉车工,按录的保存
培训的质量记录由厂部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为除《职工培训档案卡》长期保存外,其余为3年。
6 质量记录
QR/ZH6201-1《培训需求表》
QR/ZH6201-2
培训控制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