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
申家庄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总工程师:
通风副总:
区长:
黄沙矿
二零一零年元月
XX集团
申家庄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员的职责
1、瓦斯员负责本专责地区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和检查地点每月报矿总工程师审定,并符合《规程》要求,检查结果记入原始记录,填写好记录牌,升坑后填写瓦斯检查日志。
2、负有监督检查和处理超限等责任,检查过的地点除停风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再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检查中,发现临时停风或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超限由瓦斯员负责全面指挥排放工作。
3、负责检查本地区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仪器,机电峒室、盲巷警戒、煤尘、风道失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现场处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认真遵守《规程》及《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熟悉本地区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每月必须绘制一次本地区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5、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高瓦斯地区必须严格执行《高瓦斯地区瓦斯管理规定》。
6、按规定作好交接班。回采工作面在机尾前2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在迎头交接班。瓦斯变化异常的地点,要现场“迎头”交接班,并做到“四不走”。
7、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收工会,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三次,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汇报。
8、入井前必须携带瓦斯检定器、圆珠笔、粉笔和原始记录;携带不少于2米的胶管及检查手杖;领取检定器时,必须检查“三路”、“两药”;并检查精度是否合乎规定,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9、瓦斯检定器必须固定专人使用,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瓦斯检定器必须随身携带,避免碰撞,不得浸水、淋水、严禁损坏。检定器发生故障时,必须交通风仪表室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严禁使用不完好的瓦斯检定器。
二、瓦斯检查
1、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
(1)、采煤工作面循环检查点可分为:
①、工作面进风:指工作面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板(岩、煤或假顶)、底板各为200mm和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工作面空间的风流;采高在1m以下的采煤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为100mm和切顶线为界的空间风流。
③、工作面回风:指距工作面煤壁10m以外的回风道内的风流。
④、煤帮:指距煤壁200mm以内空间。
⑤、采空区:。
⑥、上隅角:指工作面机尾正上、回风道正前、距巷道上帮煤壁200mm以内,容易积聚瓦斯的空间。
⑦、输送机槽
(2)、采煤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机组前、后各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及机组两滚筒之间,距煤帮200mm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2、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
(1)、掘进工作面循环检查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指局部通风机吸风侧的进风巷道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工作面迎头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的风流。
③、工作面回风:指风筒出口以外至独巷口的巷道风流。
④、分区回风:指回风眼至采区回风道的回风风流。
⑤、循环风:指局部通风机至回风眼一段返回局部通风机的风流。
⑥、局部积聚:对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指距支架或巷道顶、底板50mm以外的空间;对无支架或锚喷砌碹巷道,指距巷道顶底帮各为200mm以外的空间。
⑦、输送机槽
(2)、掘进机跟机检查,主要检查掘进机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
3、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斯员,并按规定增设瓦斯监测装置。
4、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应检查3次;未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每班应检查2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每班应检查2次。
5、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意损坏;严禁同时打开双道风门。过风门后,要随手关门,以防发生风流短路,造成事故。否则,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者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直至降级以上处分。
6、施工单位要保证巷道通风断面,堆积物料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7、采煤工作面机尾后必须按规定挂吊好风帐,使用好风水炮弹,消除瓦斯超限现象。对不按要求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瓦斯超限事故者,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8、采煤工作面人员必须爱护风帐、风水炮弹等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否则,对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款,直至降级及开除处分。
9、采煤工作面结束前,施工单位必须按通风区的要求,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指定地点)安设局部通风机。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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