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主要知识点归纳
一、会计法律制度中的违法处罚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不依
法设
置会
计账
簿等
会计
违法
行为
的法
律责
任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1)处罚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罚款金额
①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分别定罪、量刑。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1)通报(2)罚款①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的罚款;(3)行政处分:撤职至开除(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刑事责任:(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10%以上不满30%,且数额1万以上不满10万的,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额10万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3)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少缴、数额占10%以上且数额在1万以上,依前述规定处罚。(4)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5)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4)(5)用于1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1)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降级、撤职或开除。
2、刑事责任:为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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