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装配工。
职业定义
使用手工工具、气动工具、低压电器工具、电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及整车组合装配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家力,形体感、空间感强,手臂有力,手指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必要的工具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和设备的场所。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鉴定方式)
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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