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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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审计局审计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充分调动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促使全局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xx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xx市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XX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重点解决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审计工作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四条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股室负责人;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干部。
第五条依据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组织承担的审计项目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的股室负责人;
(二)组织审计时,出现重大遗漏、问题定性严重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股室负责人;
(三)年度个人业务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中层干部。
第六条违反工作作风、组织纪律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表现较差的;
(三)妄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或者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对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精神状态差,工作积极性不高,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股室管理职责,不敢担当,疏于管理,致使本股室软弱涣散,问题频出的;
(六)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
(七)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和其他利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甚至篡改个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或者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或者在企业或协会兼职的;
(九)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甚至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
(十)在中央、省、市、县级主要工作的检查、抽查或者暗访中,被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 拉小圈子,拨弄是非,影响团结并对全局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违反廉政纪律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二) 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条对不适宜担任中层干部的调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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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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