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车联合经营合同
甲方:重庆达意运输有限公司乙方:重庆致通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仁沙镇政府办公楼105号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80号3幢15-5
一、甲乙双方合作原则、方式
,乙方负责具体实施车辆的日常运营及管理,车辆(拖挂车)的日常运营行为方为乙方。
,车辆的所有交强险、车险(含牵引车和半挂车)均由甲方负责投保,乙方负责投保该批联营车的货运险;联营车辆的驾驶员招聘、管理、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过路/桥费、司机工资,用工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同时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承诺对联营车辆的营运行为向甲方及第三方承担联营管理的所有经济责任,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民事等法律责任。
,所有联营车辆的计划调度必须优先满足甲方的运力需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无视。
为保证甲方车辆安全,乙方配合甲方对联营车统一安装GPS系统。
:自车辆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联营分成。
二、甲方投入的车辆号牌,数量
:
牵引车头号牌: 渝G23299 挂车号牌: 黑MX110挂
:壹台
:商品车运输专用车
三、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即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方不得单方面解约,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联营车辆合作开始日早于合同生效日的,本合同对双方合作行为具有溯及力。
7月 30 日起,至2018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交接日期为准)
四、联营分成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5000元分成收入。
(壹万元/台),该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汇入甲方账户,或者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运输业务运费款项中扣除。如双方继续合作,乙方本年度缴纳的保证金在下年度可继续使用。合同解除,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运输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国家增减有关税项、改变税率等,甲方收取的联营分成经双
方协商一致可以做相应的调整,双方确认后须在支付前一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变更的联营分成数额,乙方按照新的联营分成数额向甲方支付。
,如果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联营分成,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运费中扣除等值费用,用于支付甲方应收的联营分成,并视为乙方收讫该部分运费。
五、车辆交接时间、地点、方式
《车辆交接时间表》
: 重庆市渝北区顺龙祥大型停车场。
: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车辆状况、运营手续进行检验登记,并签字确认。
六、乙方对管理的甲方车辆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交付乙方的联营车辆享有所有权,乙方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联营车辆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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