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和反诉制度
第一节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第二节民事诉讼中的诉
第三节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第一节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一、诉权概说
(一)诉权的定义和实质
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诉权主体行使诉权的目的就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的方式是作出有利于诉权主体的判决
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
(二)诉权的基本特征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
(三)诉权的双重涵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两者的区别
二、关于诉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一)传统的诉权理论
“私法”诉权说
抽象诉权说
具体诉权说
(二)诉权学说发展的新趋势
诉权的宪法化
诉讼规定和保障的国际化
诉权否定说
(三)我国诉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二元诉权说与一元诉权说
新诉权理论
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享有的主体不同;3、产生的时间不同;4、行使的阶段不同
联系:1、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以诉权为中心,是诉权是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表现形态。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
诉权主体(当事人)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之一:主体不同
诉讼权利主体,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四、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五、诉权的取得和丧失
诉权取得的条件
诉权丧失的原因
六、诉权的行使、限制和保护
第二节民事诉讼中的诉
一、诉的概说
诉的定义和特征
诉的双重含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请求
启动诉讼程序
程序意义上的诉
保护民事权益
实体意义上的诉
法院
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诉与诉权的关系
二、诉的要素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诉讼请求
三、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之基本含义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是诉讼上的一种请求权,即原告向被告所为之权利主张。它表明了原告在诉讼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确定和识别诉讼标的的学说
“电车事件”:某甲在乘坐电车时,因电车突然刹车而受到损害。
实体法上的请求权=诉讼标的
二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原告陈述的事实理由
一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
诉讼标的=事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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