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星事迹材料
附件一:新郑市20**“慈善之星”推荐表单位(盖章):河南省新郑市豫星塑胶有限公司倾心慈善事业真诚奉献爱心”——王武来慈善捐赠事迹材料王武来,男,1954年7月出生于新郑市郭店。三十几年来,他艰苦创业,勇于拼搏,无论他的企业还是他对社会的奉献是有口皆碑,有目共睹的。公司经过三十几年的艰苦创业,从500元种子资金起步,已发展成拥有总资产500万元塑编行业龙头企业。20**年生产塑料编织袋3000万条,上缴各种税收20余万元。公司肩负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当地修桥铺路、扶贫帮困、支教助学、尊老助医,做了大量善事,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总经理王武来认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他积极倡导并参与老龄事业建设,公司投资捐助兴建敬老院,热心参与助老公益活动,关心老年人群,向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在全市乡镇企业发展中名列前茅,上缴税金累计400余万元,为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50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被评为“河南省明星厂长”“郑州市管理优秀厂长”“郑州市第四届乡镇企业家”“新郑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当选为新郑县九届人大代表,新郑市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等;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拥戴和爱护,受邀社会兼职纷至沓来,如:新郑市工商联合会常务理事,郭店镇工商联合会会长,市人民法院的人民理赔员,市信用联社的常务理事,市农合行董事,市农商行监事,市电业局,市地税局的廉政监督员等等……同时,受到多个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如:河南日报,郑州晚报,郑州农村信息报,新郑日报,河南电视台等
)的采访报道。豫星公司也先后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1992年被省企业局授予“省明星企业”的称号;1993被郑州市委,市政府评为“郑州市骨干企业”;1994年被省统计局评为“省利税二十强企业”;1995年被评为“省综合经济效益百佳工业企业”;因产品质量过硬,1988年以来连续8年被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质量信得过”的荣誉称号.回顾企业的发展历程,王武来深切地体会到,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没有党的扶贫政策的支持,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就没有发展壮大的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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