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尔调查报告
斯塔尔报告(1这份由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所提出的报告,提出应该弹劾克林顿的11项理由,同时对克林顿和前白宫实习助理莱温斯基的10次性行为,有清楚坦白的描写。9月12日美联社播发了斯塔尔报告的要点:独立检察官办公室在此特别提交有关克林顿总统行为的确实可信的调查材料,以证明他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弹劾的理由。这些调查材料表明克林顿:
1.在民事审讯中,总统克林顿公开撒谎,否认他与莫妮卡·莱温斯基的性关系。
2.克林顿总统对大陪审团隐瞒他与莱温斯基的性关系。
3.在民事审讯中,克林顿隐瞒他与莱温斯基的单独相处以及两人之间交换礼物一事,以表明他们之间无性关系。
4.克林顿总统否认他曾与莱温斯基商量过有关于莱温斯基涉及琼斯一案。
5.琼斯一案中,总统妨碍了司法的执行,与莱温斯基共同隐瞒他们之间关系的真相。
6.琼斯一案中,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总统妨碍了司法的执行,与莱温斯基共同隐瞒他们之间关系的真相,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I)总统和莱温斯基都知道他们在琼斯一案中将会隐瞒真相。(II)克林顿总统出于自己的目的,建议莱温斯基准备一份宣誓书,以防止两人受到关于相互间关系的询问。
(III)莱温斯基在那份假证词中签名。
(IV)克林顿总统企图用这份假证词逃避对他与莱温斯基之间关系的询问。
(V)此行动失败后,他再次向陪审团撒谎,隐瞒他与莱温斯基之间的关系。
7.如果莱温斯基在琼斯一案中讲真话,对克林顿总统来说将是一个威胁,因此克林顿总统在那时帮她在纽约找了一份工作,妨碍了司法的执行。
8.克林顿总统隐瞒他与瓦伦·乔丹曾就莱温斯基涉及琼斯一案的讨论。
9.克林顿总统在民事审讯后一天,对他的私人秘书贝蒂·柯利证词所施加的不正当影响,不恰当地影响了证词。
10.在大陪审团调查过程中,克林顿总统在7个月内拒绝出庭作证,妨碍了司法的执行,并向白宫高级官员撒谎,明知他的假证词将会被这些官员提交给大陪审团,以此欺骗、妨碍大陪审团的调查。
11.总统滥用宪法权利:(I)在1998年1月,就他与莱温斯基的关系向公众与国会撒谎。
(II)那期间允诺全力配合大陪审团的调查。
(III)随后6次拒绝向大陪审团出庭作证。
(IV)使用行政权利。
(V)1998年向大陪审团撒谎。
(VI)1998年8月17日再次向公众与国会撒谎———所有这一切都是妨碍、误导美国国会所可能进行调查的因素。前两个弹劾原因涉及克林顿总统就他与莱温斯基之间的关系性质撒谎,与上述理由相关的细节从性质上来看是非常清晰明了的。莱温斯基事件背景提示:
“葆拉·琼斯诉讼案中一个极有争议的问题是,总统究竟需要在多大程度上透露关于他可能‘与其他女人’有过的性关系的隐情。”例如,1997年12月11日,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赖特说:“法院认为,原告有权了解有关总统与其有过性关系,或提议或谋求与其发生性关系,而那段时间又是州雇员或联邦雇员的任何人的情况。”在被问及让他确认1986年以来与他发生过性关系的所有曾经是州雇员或联邦雇员的女人这一问题时,总统在宣誓作证中回答说:“没有”。总统经过宣誓并在赖特法官在场的情况下,否认他与莱温斯基有“性染”、“性关系”或“性交”。总统还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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