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销售提成奖励办法(—)
为配合近阶段的市场拓展与铺陈,鼓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刺激销售,特制定销售提成奖励办法,如下:
一、计提办法:
当月出货量(台)
提成比例
兑付
发放
≤200
8%
现金
当月提成奖金的80%在次月15日前(截止到工资发放日)发放;留存的20%在后一个月的15日前(截止到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以此类推。
>200
200台以下计提8%,超出部分计提10%
现金
按当月实际回款额计算
二、说明:
OEM订单和特供渠道订单低于经销价格成交的,不在上表计提范围之内,但该类订单均可在当月出货量里统计体现,按实际回款额享有5%的计提比例;
为保障市场稳定有序开展,中途离职人员的销售奖金也按两个月分比例发放,期间必须做好客户的交接和维护工作,如果客户交接和维护工作未做到位的,该奖金部分则扣除。
起止时间:自2009年10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适用:营销中心全体成员
【受文部门】:深圳营销中心
【关键词】:销售提成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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