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队队长保证书
4.1架子队管理4.1.1总则为加强铁路工程的现场管理,规范铁路建设施工用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行为不得和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架子队必须按“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架子队管理、监控、服务人员由项目部正式职工担任,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实践经验和作业技能。架子队管理、监控、服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劳务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人员考核、治安管理、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兑现。架子队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单位,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或由项目部与社会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作业单位。架子队的主要人员为架子队的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和工班长。本工程的主体施工主要由本公司架子队自有岗位人员来完成,一些附属工程施工和本工程的力工主要采用外雇劳动力。
4.1.2架子队的组建及主要人员配备架子队组建坚持按照架子队管理模式配备主要管理人员。架子队组建以专业化为方向,构建具有专项施工能力的架子队,架子队设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各一人;视施工规模而设立技术、质量、安全、试验、物资、领工员各多人(至
少各一人);工班长和劳务作业人员数量视施工规模、单位工程类别而定。架子队下设各班组,架子队队长根据施工规模和现场实际情况可划分多个工班;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和架子队队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架子队和工班数量。为了贯彻执行架子队管理制度,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架子队集中管理的上层机构,对整个架子队进行统筹管理,主要负责对项目部“架子队”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劳务管理办公室作为架子队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主要经办机构和牵头部门,负责架子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工作。架子队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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