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巢湖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巢湖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并已报到,但尚未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书;
5、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院将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交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的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的补考或重修,按照《巢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巢湖学院学生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的品德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是学生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的根本依据。具体按照《巢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等,按照《巢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学生可以根据我院与他校间的校际协议,申请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由本院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任何考试,并严格遵守《巢湖学院考场规则》,严禁考试作弊。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在课程考试时作弊,该课程成绩除记为“无效”并注明“作弊”字样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因违反

巢湖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xc6688
  • 文件大小46 KB
  • 时间2018-06-06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