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二、人物生平
三、主要贡献
四、独创见解
五、社会评价
一、人物简介
董必武简介:董必武:(1886-1975)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湖北黄安县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 18岁应试中秀才。辛亥革命爆发后赴武昌军政府任秘书官、军政总务科长。新中国成立后,担任过政务院副总理、政府委员主任,领导过司法工作。1959年,任。1975年4月2日去世,享年90岁。
人物生平:
董必武
1903年考取秀才。
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
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
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
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
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
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
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
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民运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
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
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中华人民共和。
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出版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主要贡献:
董必武同志在本世纪初参加过辛亥革命,又是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之一。他的一生,是同中国近百年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人民革命斗争紧紧相联系的,是同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和发展、党的主要领导活动紧紧相联系的。中国近代急剧变化的历史潮流,淘汰了多少显赫一时的风云人物。但是,董必武同志始终站在伟大历史变革的前列。他在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随着时代前进。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毕生奋斗不息,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巨大功勋。
董必武同志于1886年3月5日出生在湖北黄安县(今红安县)一个清贫的教师家中。十八岁考取秀才。中学读书时接受革命团体日知会的影响,拥护孙中山的民主主义革命纲领。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并在武昌军政府中担任工作。1914年他在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曾会见亡命日本的孙中山先生。在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失败后的险恶环境下,他毅然参加孙中山重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回国,策动讨袁的军事活动,两次被捕入狱。出狱后继续坚持斗争。这些,都表现了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顽强的战斗精神。在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他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他总结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教训,对比俄中两国革命成败的经验,从中认识到,“中国的独立,走孙中山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列宁的道路”。
1921年,他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中共湖北省委委员。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一名优秀战士,董必武同志走上在中国争取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新的革命征途。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期间,董必武同志是湖北省和武汉地区轰轰烈烈大革命运动的核心领导人物之一,在湖北和全国都很有声望。他以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湖北省党部和湖北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作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在发动工农群众、创办革命报刊、争取军阀部队起义、支援北伐胜利进军等等方面,都取得出色的成绩。特别是放手发动拥有二百几十万农协会员的湖北农民运动,形成强大的革命声势,同湖南农民运动交相辉映,对促进大革命迅速向长江流域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在当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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