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劳动合同法》出台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
二条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效力:《劳动合同法》第
三条
(四)《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深度影响及对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的挑战
(五)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六)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法》第
五条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代表
(七)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二、企业用工制度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事业单位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
第九十六条
(二)劳动派遣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至
第六十七条
注意六大特点
1 、“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只用人不招人”属于——
招聘和用工相分离的用工模式
2、劳务派遣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派遣方与被派遣员之间——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
派遣方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合同关系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之间——特殊劳动关系
3、派遣单位的义务:
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与被派遣员工签订不低于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内容含《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条款及劳务派遣中的特殊内容。
派遣单位应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派遣单位不能克扣被派遣人的劳动报酬,不能向被派遣人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者没有被派遣时,派遣单位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报酬。
4、用工单位法定义务: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告知被派遣人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对其进行工作岗位的必需培训;
同工同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用工单位不能将被派遣人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5、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时 应注意的问题:
①审查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②明确被派遣员工和工作岗位的
基本情况;
③明确劳务派遣的期限;
④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
支付方式;
⑤明确违反协议的法律责任
6、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被派遣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至七十二条
注意两大特点
1、以小时计酬;
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
2、企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劳动合同的形式(口头或书面,建议用书面形式)
②双重劳动关系的处理(原订立的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的合同的行)
③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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