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沿海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督察通报
第1期(总第一期)
签发人:郑瑞君 2008年4月23日
为加强对路政执法活动的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路政外业队员妥善处理好各类路政案件,内业队员完善各类文书,同时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日常行为,2008年4月23日上午,由支队张同辉支队长、张政道副支队长带队对昌黎大队、乐亭大队、唐海大队进行了突击稽查。此次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业执法情况、内业管理、内务等方面。现将此次督察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唐海大队:
督察中发现,该大队工作总体做得比较到位。特别是各类档案齐全、摆放整齐有序;执法文书负责人审批签字及时;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宿舍区干净整洁、达到军事化管理的要求;执法人员随身佩戴执法证、上岗证,特别是该大队已建立了路政队员的个人档案。
不足:
1、文书中路政队员执法身份证号未填;
2、部分《交通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告知事项空白;
3、部分卷宗中无勘验照片;
4、《巡查记录》;
5、《交通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上未加盖筹建处行政章。
昌黎大队:
督察中发现,该大队工作做得较到位。特别是《路产修复通知书》填写较完整;《巡查记录》。
不足:
1、文书中路政队员执法身份证号未填;
2、部分卷宗中无勘验照片;
3、执法文书中,负责人(大队长)未签署审批意见;
4、部分卷宗违法当事人未捺印指纹;
5、《交接班记录》中的具体设备没写清楚,另外只有交班人签字而无接班人签字;
6、《调查报告》中有些事项书写不完整;
7、《交通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上未加盖筹建处行政章。
乐亭大队:
督察中发现,该大队总体工作比较到位,特别是《事故现场示意图》做得很好,是一个亮点。
不足:
1、文书中路政队员执法身份证号未填;
2、卷宗中无勘验照片;
3、执法文书中,负责人(大队长)未签署审批意见;
4、部分卷宗违法当事人未捺印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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