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鲜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乙方承包超市内经营生鲜、蔬菜、水果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经营场地:甲方提供超市内面积80平方米左右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
2、合同期限年月日至3、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乙方支付蔬菜、水果销售额的,肉制品销售额的作为甲方的管理费,其中每天必须有不少于4、结账方式:每月以10天为一个账期,甲方扣除管理费后为乙方结清10天的营业额。
5、陈列设备由甲方提供,物料损坏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6、乙方需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包括服务、环境卫生,避免因地滑使顾客摔倒造成人身伤害。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纠纷引起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交保证金。
8、承包期内所产生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甲乙双方平分,店内一切固定物品由乙方维护,由认为损坏或遗失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9、乙方生鲜食品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需负责赔偿。
10、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蔬菜必须做好农药残留物检测,如因此检验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11、南北干货与冷冻食品(火锅底料、饺子、冷饮等)等由甲方经营、乙方不可经营。
12、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
13、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要中途撤场必须提前如有违约须赔偿甲方一万元违约金。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超市承包合同
果蔬唯超市承包合同甲方:安徽皖岭农副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杜绝纠纷,更好地为周边市民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经营范围:乙方必须在经营营业执照范围内正常经营超市,不能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承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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