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祖陈文庆公丰碑纪
各位亲属:
为先祖陈文庆公立碑酝酿已久,终于在2014年清明节即4月5日得以实现。这次立碑仪式既是对先祖的缅怀,也是后人一次重要的聚会,对于联络亲情、加深感情、继承和发扬先辈遗风意义重大。现将立碑流程、参加人员、注意事项向大家进行说明。
立碑流程。
由三支选出代表,组成三人小组进行总体规划,对于碑文确定、石碑篆刻运送、立碑仪式、联络人员、聚会准备等进行商议运作,这三人是陈金明、陈金生、陈金鹏。
(一)先祖事迹。
关于先祖的事迹,有必要重申一下。据老人口传,以及街坊邻居的印证,先祖陈文庆曾经任恩县南几个村的里长或者叫做保长,属于当地有名望的大户,家境较好;在民国初年,有一说是在民国九年,当地大旱,饥民较多,先祖就到蚌埠购入红高粱平价供应灾民,因为赈灾运粮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急公好义”牌匾一块,牌匾悬挂在原陈家大院院门内,后在动乱年代遭到破坏损毁。除此之外,还口传着一些其他事迹,甚至有些还比较有趣,例如,讲到先祖在和先祖母闹矛盾的时候,不是离家出走也不是打骂,而是先祖连夜锄地十几亩,先祖母连夜赶制一匹粗布,充分说明先祖父母有着勤俭持家的作风。又如,先祖乐善好施,曾经资助过的乞丐,后来成为南乡丐帮头目,
一次先祖家里被盗十几头牲口,南下追寻过程中,此丐帮头目认出先祖,一手包揽了找寻被盗牲口的事情,并在短期内全部追回送达谭庄。还有,一次邻里乡民遇到重大矛盾,当时先祖有病在身,被抬到现场,寥寥几句化解矛盾。
总结起来看,先祖身上有这样几个特点,公益为先、勤俭、明事理、有威望。
(二)碑文的确定。
有了主要事迹,除了口传及邻里印证之外,为进一步靠近当时历史事实,避免大的误差,在碑文确定过程中,走访了山东省史志馆、平原县图书馆等场所,主要查阅了平原县志、武城县志、夏津县志、民录进行查阅印证。
1、民国初年灾荒及赈灾印证。
查阅过程中发现,民国初年尤其是7、8、9年大灾较多,恩县有很多乡绅名流进行了赈灾,例如民载“朱云会,郭杨庄人,乐善好施,民国九年大饥米珠薪桂,民不聊生,朱云会携资赴蚌埠购运大批红梁救济一方”。朱云会因此得到了县级政府的嘉奖,由此也印证先祖陈文庆获得更高一级政府嘉奖,其善行应该不局限于“蚌埠购运红梁救济一方
”。再如:“马龙章,良民庄人,慷捐大洋200元资修学校,民国六年水灾,呈批省府批十余万斤粮食,自己捐若干石粮食赈灾”。类似上述记载非常多,说明当时虽为乱世,但是公德、良知尚存,社会上的风气还是比较好的。这些记载,既能说明当时确实大灾不断,也能说明当时乡绅纷纷解囊赈灾行善,这与老人们对于先祖陈文庆赴蚌埠购置红高粱回乡赈灾的叙述十分吻合。
2、先祖赈灾最为靠近的证据(推断)。
民载:“民国九年岁饥,邑绅郭文光、张立泉、王弼臣、李桂芬等,均以办理平粜(平价卖粮)赈灾黎著有勋劳,内务部各发给一等金色奖章,山东赈务处各发给一等银色奖章以示奖励”。本记载与前文民国九年郭杨庄朱云会购运粮食赈灾形成呼应,说明当时乡绅赈灾确实多发生在民载虽有不同,但层次分明,朱云会得到县级嘉奖,郭文光等人获得国家及省级奖励。因谭庄本村多人证明先祖确有省政府奖励牌匾,因此推断县志虽无明确提及陈文庆其人的赈灾行为,但是极有可能赈灾人数较多,在记载中以“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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