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明确费用报销及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保证财务管理健康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支付原则一、预算管理与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分公司财务部根据分公司经理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及月度预算进行资金的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重点项目资金优先支付的原则。
三、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原则;(一)任何支付项目都应有相应的发票、收据及附件,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不得作为报销凭据;(二)各类支付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三)费用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等);第三章审核责任人一、部门负责人:在预算额度内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负责。
二、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国家财务税收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
三、总经理:对各类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负责。
四、出纳员:对各类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核及结算负责。
1、经办人是否签字。
2、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3、是否符合财务税收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4、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现象;
5、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6、附件张数记录是否准确。
第四章资金支付流程一、部门、个人支付申请;需要支付公司经营用款项时,由经办人填写资金支付相关单据,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必要的附件,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中录入资金支付申请,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责任部门支付审批;支付事项责任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金额及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同时进入预算管理系统提交审核。对超过预算或未在预算指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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