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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研究武晓红王箫桐“网络谣言�男谭ㄈ隙�没有事实根据或捏造的虚假信息忆而传播网络谣��传播、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兰州大学学报�缁峥蒲О�第�卷第�冢����月�.�疛����内容摘要:现代社会计算机和因特网的日益普及给大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也面临着诸如网络谣言的新问题,因此如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成为现代社会棘手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网络谣言的刑法界定,梳理了我国刑法对网络谣言的具体规范,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辨析了网络谣言犯罪与一般网络造谣的异同,在刑法谦抑性的基础上之,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着力思考应对网络谣言犯罪的刑事司法对策。关键词:网络谣言;诽谤罪;刑法规制;刑法谦抑性;司法能动性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近年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公民正常的生活作息,妨害社会管理。在当下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这使得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逐渐从专业领域,变成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自己发布信息、传播信息。从论坛、社区到微博、微信,信息传播的空问变得越来越个人化,信息传播的自由空问也越来越大。许多网络热点事件,通过互联网平台得以传播和炒作,得到重视和解决。然而,这也有其消极的一面,网络谣言便是其中之一。因此,有必要在考察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刑事司法建议,构建严密的网络谣言犯罪预防体系,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维护网络环境的和谐发展。网络谣言与传统意义上的谣言具有相似性,而网络谣言的传播媒介是互联网平台,因此,本文所称网络谣言,是指在网络上生成或者发布并传播的,言的行为,是指在网络上发布或传播没有事实根据或虚构、捏造虚假的信息,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也只有这一类行为构成犯罪时,才能由刑法予以调整和规制。众所周知,不是所有传播、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都能成为刑法调整的对象,因为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因此,刑法应当秉持谦抑性的原则,对网络谣言的认定也应当区别于在网络上发表未经证实的言论的行为,才能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严厉打击传播网络谣言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但是刑法制裁某一行为的前提是该行为具备犯罪的基本特征,即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因此有必要对传播、散播网络谣言的行为进行刑法认定和分析。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项重要利益,我国刑法第�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中作了明文列举,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这些社会关系被犯罪所侵害而为刑法所保护,因此可以说,社会危害性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内容。在我国刑法中的一些有害行为,由于造成了实际损害被定义为犯罪,也有某些行为具有危险性而被认定为犯罪,此外,也会根据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对犯罪的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和中止行为作相应的刑事处罚。网络谣言的传播方式和散布主体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深入发展而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传播的同��;甘肃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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