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2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制度: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按照门诊处方点评和病区医嘱检查结果,对临床医生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几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全院通报。
2、医务科对临床科室前5位抗菌药物每月进行监控通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数量以及药占比进行排名并以院周会形式公示通报。
3、每季度药剂科按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与单品种统计,对单品种用药金额前5位抗菌药品进行排名、公示。每月药剂科对全院医师使用抗生素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排名、公示。
4、药剂科每月组织对全院临床科室、临床医生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督查,对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结合处方、等相关资料。由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以院周会形式通报全院。
二、诫勉谈话制度:
一、谈话诫勉制度适用范围
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4、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者。
二、谈话诫勉的对象
1、临床医生;
2、临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谈话诫勉的程序
谈话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出意见,经院长或纪委书记同意后进行。
四、谈话诫勉工作的实施
谈话由院长或书记主谈,分管院长、监察科、人事组织科负责人参加。
五、谈话诫勉应注意的事项
1、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7)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