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买卖合同
饭店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被转让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让标的:甲方将位于设施
(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20**00.00元整。
2、转租标的:租赁房屋3间(共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20**年6月21日起。
3、让费的缴纳方式:甲方于6月21日将位于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20**年6月21日付转让费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余下90000元于20**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酒店条款: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5、费用承担: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6、装饰装修:经营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带走。
7、违约责任: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20**00元整,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整。
8、以经合同签订,其酒店内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9、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年月日
篇二:饭店转让合同。
饭店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绵阳市石塘镇御南街10-1号10-2号(原为:星期天江湖菜)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星期天江湖菜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里面所有物品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限于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
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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