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教育局文件
建教普〔201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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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0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教办,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各校要根据《建德市2010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附后)要求,加强对校级艺术节活动的领导,广泛发动组织学生开展艺术活动,努力建设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按规定选送优秀节目、作品,积极参加市级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圆满成功。
附件:
3 .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报名表
建德市教育局(印章)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生艺术节通知
建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印发
附1
建德市2010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推动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要求
要充分反映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活动阶段安排
(一)各校开展活动阶段(2010年3月——6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并于2010年6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活动总结材料(表格附后),报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
(二)建德市级统一活动阶段(2010年3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艺术表演节目类
:
(1)声乐、器乐的个人节目:
独唱比赛:独唱比赛要求演唱教材歌曲或校园歌曲一首;
独奏比赛:参赛内容自选,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报名事项:各学校可各报送独唱比赛、独奏比赛各一人(直属学校及新安江镇上学校每项比赛可各报送1-2人)。
报名截止:2010年4月9日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教研室危丽芳老师处
比赛时间:2010年4月22日,报到时间:8:00,开始时间:8:30。(独唱独奏比赛同时进行)
独唱比赛、独奏比赛为2010年建德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单独比赛项目,各学校选报的参赛节目不占艺术节其它比赛名额。
(2)声乐集体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少于40人,演唱二首2首作品,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钢琴伴奏限1人,指挥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器乐集体节目:管弦乐(含管乐和弦乐)或民乐合奏(管弦乐、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6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学乐器合奏人数不少于40人,演奏乐曲二首,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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