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代会工作流程
一、会议筹备阶段
第一步:会议申报审批
团委拟定召开团代会主要议题、召开日期的报告及大会筹备委员会建议名单、新一届团委会委员建议名单等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审批。(此项工作应在会议召开前2~1个月内完成)
第二步:成立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申请召开会议经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主要是:
①起草大会有关文件,高质量的完成文件的校对、分发(大会议程、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上届团委工作报告、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选举办法、大会决议、闭幕词)。
②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③提出大会主席团、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④培训总监票人、监票人。
⑤印制选票及代表证等会议所需用品。
⑥布置会场。
⑦组织好代表签到和会场服务。
第三步:1、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代表之前,团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团委组织委员及部分团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并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2、成立团费审查小组
在团代会召开之前,团委要成立团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团委委员和部分团员代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团费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写出团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3、下发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团委批复后,团委应立即向本单位所属团组织发出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主要内容有:①大会召开的时间;②大会的主要任务;③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④代表选举产生办法;⑤时间安排及需报材料;③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选举产生代表与代表团
第四步:组织选举代表的工作
组织各团支部按照分团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组织团员对代表候选人进行酝酿提名,然后由支委会综合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再由团员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
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团委。
②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团委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代表名额构成和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所提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宜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意见,由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酝酿。
③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团委原则同意后,即可召开团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要将选举的情况报告团委。并填记代表登记表。
④进行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对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民主。二是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团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大会表决通过后获得正式资格。
第五步:1、划分代表组,提出召集人建议名单
代表组的划分,可根据学校的情况,分四个代表组,即三个年级及教工各编成一个代表组,并提出各代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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