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
工作总体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市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北海市实施农村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工作流程进行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作风,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督查对象
全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乡镇、村,承担定点帮扶工作或派出驻村干部的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有关单位。
三、督查内容
我市开展脱贫攻坚督查的内容总体是:结合中央、自治区历次督查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所包含的各项具体内容和工作环节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帮扶单位是否
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是否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动员、部署会议,是否制定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是否有相关记录等。
(二)中央和自治区巡查组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精准识别情况。主要包括精准识别标准和程序执行情况以及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的准确度。
(四)精准帮扶情况。重点督查后盾单位、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责任情况、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工作情况、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
(五)扶贫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督查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六)扶贫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扶贫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成后是否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扶贫项目发挥效益情况、扶贫培训工作完成情况等。
(七)定点扶贫、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实施情况。
(八)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九)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及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督查是否配有信息员,信息系统数据是否按统一要求进行数据清洗和动态管理。
(十)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情况。主要督查是否建立了脱贫攻坚宣传机制、是否能及时挖掘发现扶贫和脱贫典型并形成文字材料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是否能及时向市扶贫办报送典型材料和工作亮点等
。
(十一)精准退出情况,主要包括精准退出标准和程序执行情况以及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准确度;
(十二)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方式方法
(一)督查方式。采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两种方式进行。对各县区、乡镇、村和有关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根据工作情况一般每年开展 1次。专项督查根据脱贫攻坚形势任务需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有关的专项督查方案另行制定。
(二)督查方法。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贫困户、查阅资料、电话问询等方法对各县区、各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全方位了解掌握我市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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