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汾水杯为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山西省市开展和评审建筑汾水杯工程活动,是在山西省住建厅(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下的行业活动行为。山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质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并成立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委会)。在市建质协设立市汾水杯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审办公室)负责市建筑汾水杯工程评审具体工作。山西省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联合会),负责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参评国优、鲁班奖工程,由市联合会从获汾水杯工程中择优评选推荐。并对于经推荐未当选的工程设立国优、鲁班奖工程提名奖。由市建委对提名工程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申报参评建筑汾水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山西省每年对当年完成的建筑结构工程和上两年度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组织评审一次汾水杯工程,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年评审结构和竣工汾水杯工程奖项数量,原则上应按市评优立项审批数量控制。
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修订通过) 2006-7-1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多出精品工程,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以下简称“汾水杯质量奖”)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建筑市场形势的变化和近年来评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情况,今年协会秘书处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专家充分讨论,对原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第二条汾水杯质量奖是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是省内一流水平的代表。第三条汾水杯质量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全省的所有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施工承建的境内外所有工程项目。第四条汾水杯质量奖与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接轨,本省境内凡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汾水杯质量奖获奖工程。第五条汾水杯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奖杯不分等级。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汾水杯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 一、大、中型工业、交通、邮电、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单项或单位工程,其规模为: 1、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 2、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邮件处理中心和生产综合楼; 3、长度在一千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4、长度在五百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5、长度在四十公里以上的铁路工程; 6、长度三十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一百公里以上一级公路; 7、长度在三百米以上的公路桥梁; 8、高度二百米以上的烟囱; 9、容积六百吨以上的水塔; 10、直径一百米以上的凉水塔; 11、二百千伏以上的送变电工程; 12、年产45万吨以上规模的矿井及年产45万吨以上的选煤厂工程。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 1、一万五千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2、二千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 3、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 4、五百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一百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 7、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8、建筑面积一千
汾水杯简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