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礼”学-以道省礼
老子生活的春秋后期,社会动荡和政治无序的混乱局面日益加剧。客观地说,这种“阵痛”是社会转型的必经过程和明显标志。当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却惊恐于这种所谓乱世,都围绕礼的存废探讨造成此种局面的根由。他们中的多数人像儒家孔子一样,将之归咎于礼崩乐坏,即礼之废。道家老子则将之归结为礼治自身,即礼之存。不同于持“礼废世乱”观点的哲人们幻想恢复礼治来重新整治社会,老子由“礼存而世乱”的思维路径出发,企图以道代替礼、以道治取代礼治。为此,有别于前者高扬礼的价值,为礼的存在的合理性作理论说明,老子以道为准审视和省察礼,几乎全盘否定礼的存在的必要性及治世功用,为礼的“缺憾”作哲学证明。这样,老子所构建的礼学体系便呈显强烈的批判性,而与其同时代的孔子等所构筑的礼学学说的显明的建设性旨趣大异。一礼本身是祀神祈福的仪式规则,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与神学依据是神灵世界的存在、强大,以及神对于人类的绝对权威、至上主宰。在人类社会初期,作为祭祀规则的礼同时也是指导人事的原则。在人类进入文明的门槛时,祭神祀天为少数人所垄断,成为少数人的特权,神人交通的宗教仪式和法则随之代表着世俗的权力和等级名分,礼引申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同时依然蕴含原有的风俗习惯、行为规范等内涵。夏、商、周三代即是以礼治国,其治国模式被称作礼治。老子坚决反对礼治,在《老子”三十八章》中怒斥礼是国家发生祸乱的罪魁祸首。他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那么,礼和礼治究竟给国家、社会带来怎样的损失?身为思想者的老子没有在政治层面作详细的论说,只在《老子》的《五十三章》和《十二章》中有简略的表达,而是把批判的焦点集中于理论层面。他在《五十三章》中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指责礼仪中的繁文缛节浪费了大量的钱财,荒废了农业生产,降低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礼的等级性,造成了财物分配的不均衡,导致了社会的极不正常的贫富悬殊。他在《十二章》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着重批评礼节仪式中的乐和舞伤害人的感官,诱发人过度的感官欲望,使人们为了满足感性的物欲和享乐而损害他人;批评军礼中的“田猎”激发军队的侵略好战心理,势必为战争的爆发推波助澜,从而破坏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国破家亡的悲剧。此处,需要解释的是,《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田之礼,简众也”,指天子与诸侯定期举行狩猎活动,意在练兵。《周礼”夏官”大司马》载每年春、夏、秋、冬均举行“田猎”之礼。当今许多治老者把《老子》中的田猎简单地解为打猎,似是不妥的。另外,老子在政治层面攻击礼与礼治时,还对法令给予了批评。我们知道,三代之礼明显存有法律效用,礼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内在地包含法。礼治包括法治,礼主法辅、或谓礼主法从是礼治根本的框架结构。春秋中后期,法律的重要性日趋增强,有挣脱礼的拘限走向政治前台的趋向。老子在此境况下否定礼,必然否定法。他在《老子”五十七章》中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谴责礼治中法律的实施以及法律条文越来越齐备所带来的直接政治后果是民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遭受各种各样的限制,在礼的等级制划定贵贱、贫富之后,更加贫穷,并在贫困中为了活命而被迫偷盗。这样,贫富矛盾愈加激化,社会下层的生存状况愈加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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