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唐孔颖达等人编撰的《毛诗正义》,代表着唐代前期《诗经》学的最高成就,第二章探讨孔颖达的《诗经》的编次观。孔颖达深入研究了《诗经》的编予了《诗经》教化意义。《诗经》的编排结构,大到风雅颂,小到风、雅中的“正在经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文化史上也产生过深广的影响。尽管自宋至清,《诗经》研究不断取得进展,有更为精当的论著问世,《毛诗正义》作为唐代以前《诗经》研究的总结性著作,其学术成就值得认真加以探讨。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考述《毛诗正义》的撰者、编撰过程及《毛诗正义》的版本流传情况。本文对颜师古参与编撰《五经正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颜师古最初参与缡撰《五经正义》,但约在贞观十五年退出编撰队伍,文中分析了他退出的原因。第一章辨析《毛诗正义》对两汉《诗经》学的继承和发展。本文以毛诗学派为主详细考述了两汉以来的《诗经》注家及其著述的情况,并通过具体例证来考察《毛诗正义》对前人的学术资源的继承情况,认为《毛诗正义》并非一味地曲徇旧注,在具体学术问题上还是能够提出自己新的观点,“疏不破注”只是一个大体的说法。撰问题。在编者问题上,他对《诗经》学史上的“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认为大师是《诗经》的主要编纂者。孔颖达认为大师能通过诗歌的不同乐调,分辨出诗歌所反映的不同的教化情况,从而按教化的发展顺序精心编排了《诗经》,赋诗”,都体现出教化渐积发展的情况。孔颖达提出大师能够“听声得情”,以他诗乐一体的思想为理论基础。第三章探析了《毛诗正义》的教化理论体系。孔颖达认为《诗经》是一部按教化展开顺序精心编排的体现教化之道的书。围绕着“教化”,孔颖达为《诗经》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阐释体系。《毛诗正义》教化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孔颖张立兵:论《毛诗正义》的学术成就
理论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是他理论体系深化的标志性成果。宋代以后的学者多第四章阐述孔颖达的诗学观。孔颖达的诗歌理论继承了汉代以来经学诗学的而是为了抒发内心情感,孔颖达的诗论表现出对政教诗学与六朝诗歌新论的调和与“诗言情”的统一是将“志”与“情”的内涵等同起来了,本文认为,孔颖达�达所谓的“礼义”,也就是儒家道德伦理思想。孔颖达认为诗与乐是教化最有效的手段,因为诗教和乐教都是以“情”动人,本质上属于“情教”。孔颖达指出教化发生作用的机制是“移人性情”,即通过教化改变人本来的性情,使人由恶趋善。将教化与“性情”联系起来是孔颖达为毛诗派“教化”理论添加的新内容。孔颖达的性情理论的主要内容有:“气”是性情依归的本体;人性由“受气”厚薄不同分为九等,各等善恶不同,“中人”七等都在可以教化的范围之内;统治者应该使万物“尽性”,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而且应该以身作则来教化人民;教化得以成功的依据在改变人的性情,使人性由恶趋善、性情中和等。孔颖达将性情论融入毛诗派诗教理论,从形而上探讨了教化发生作用的根本机制,使诗教以性情论《诗》,与《毛诗正义》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传统,他主张诗歌要反映政教,要求诗歌应具有美刺功能,他的诗论总体上仍属于政教诗学的范畴。但六朝时期文学自觉,人们对诗歌“言情”本质有了较深的认识,孔颖达深受此影响,他认识到诗歌的创作目的并不是为了用来讽谏君上,性。本章对孔颖达的“情志统一”论作了讨论。大多学者认为孔颖达对“诗言志”只是从类似后人所谓诗歌“表现论”的角度将“言志”和“言情”统一起来:他认为“诗言志”与“诗缘情”的统一在于二者都是将内心的情感用语言外化为诗。但孔颖达认为诗人要言的“志”应该是受“礼义”约束的“情”,是受时代政教感发而生的“情”,这与魏晋时期的“诗缘情”理论的“隋”的内涵还是不同的。本章还对孔颖达的“发愤”作诗说作了讨论。文中考辨了“发愤”说的源流,认为古代文论中的“发愤”说是指创作主体用文学手段把郁积在内心的情感宣泄出来,以解除主体由内心情感郁结产生的憋闷,“发愤”说是从心理机制层面来揭示文学创作的原理。孔颖达论诗经常将“言志”与“发愤”并提,他认为诗人作诗“言志”的过程,同时也是“发愤”的过程,二者同时实现于诗人将主体内心扬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的情感用语言外化为诗这一创作过程中。“愤”偏重于强调创作主体的感情郁积的状态,“志”偏重于指情感本身,“志”和“愤”都可视为诗作得以产生的原始驱动力。在这一层面上,孔颖达认为“言志”与“发愤”也是统一的。孔颖达认识到诗歌是诗人用语言宣泄情感的产物,诗人作诗是为了解除主体内心由创作冲动引起的憋闷,这都揭示了诗歌的文学本质,可以代表孔颖达的诗歌理论水平达到的高度。附录部分考辨了孔颖达的世次及其先世孔腾、孔安国的世次。学者对孔颖达的世次说法不一,本文通过考稽,认为孔颖达为孔子的三十二世孙。对于孔颖达的先世孔腾及孔安载分歧较大,本文对此作了考辨,并订正了《汉书》、《元和姓纂》、《宋史》、.《阙里文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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