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销售协议
甲方:湖南厨圣食品油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乙方成为甲方经销商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限于省市范围内。
二、经销产品:限于甲方生产的“厨天旺”系列食用油脂产品。
三、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即甲方按乙方订单将产品送到乙方指点地点,经乙方验收后,乙方即将货款全额付给甲方。
四、销售任务及奖励:由甲乙双方商定,另附补充协议。
五、安全库存数:当乙方库存仅为月销售目标的20%时,乙方必须向甲方订货。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相关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市场服务及促销支持。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经销策略和产品价格,但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销商会议、研讨和培训等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开拓区域内市场,发展新客户,并向其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实力,配备好仓库和运输工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销售制度、策略及价格,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4、乙方必须完成销售目标,并向甲方提供详实的销售数据及资料。
八、违约条款:
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经销权:
1、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
2、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倾销甲方产品。
3、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活动及连续三个月以上未能达到双方协定的销售目标。
4、乙方未经协商及甲方同意,超出指定经销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不提供甲方所要求的真实业务往来资料及其他资料。
九、货物残损及退换:
乙方一经签收后,不能向甲方退换任何货物,但有如下情况:
1、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包装损坏,责任由运输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应凭证,由甲方向运输方追偿。
2、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3、货物在乙方处因人为损坏及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公司不鼓励经销商压货,乙方因压货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半之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详细清单及说明,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半之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收取包装物押金,乙方需对产
经销商协议(二批)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