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首届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2011首届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是由海南省电视台、海南省劳动人力资源厅、中国品牌连锁网及相关部门策划主办的全国性模特大赛。
第二条 2011首届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的宗旨是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大赛展现新世纪中国青年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活力,选拔和推广优秀职业经理、优秀模特人才体现当代中国丽人独有魅力!
第三条 2011首届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主要面向全国优秀的职业经理,各大中专院校、模特经纪公司和社会文艺团体的职业、非职业模特及所有热爱模特表演的中国丽人。
第四条通过此次大赛,不仅给中国丽人自我展现魅力的舞台更重要的是在每次比赛后,主办单位将定期安排时间和地点给知名企业及用人单位(其中包括冠名单位和用人单位)和参赛选手一面对面交流沟通双项选择的机会, 为企业提供优秀职业经理人,为参赛选手们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职业平台。
第二章 报名规则
2011首届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报名条件:
1、职业经理组:女
年龄20-32周岁,
身高 168cm
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2、模特组:女
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
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3、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 具有较好的教育背景,具备基本艺术素养;
5、 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第二条 2011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报名须知:
1、 举办地点:海南省海口(三亚)
2、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 填写《2011中国丽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
● 交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一张,正、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一张,半身自由照一张,正、侧、背面泳装全身彩照各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5cm
× 20cm;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或单位证明。
评判标准
2011首届中国历人职业经理及模特大赛选手评判标准
内容包括体态条件、文化艺术基本素养、表现能力、职业意识和创造力等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条参赛选手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 身高;
2、 上下身比例;
3、 三围比例;
4、 头围与肩宽的比例;
5、 五官比例。
第三条 参赛选手的文化艺术基本素养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 是否具备基本文化水平;
2、 是否具备造型艺术基础知识;
3、 是否具备一定的色彩学基础知识;
4、 是否了解音乐基础知识。
5、具备职业气质、职业经理素质及才能。
第四条、选手的表现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能否以面部表情表达出对作品的情感理解;
2、 能否以身体造型表现出对作品风格的理解;
3、 能否以舞台气质展示出对时尚潮流的把握;
4、 能否以流畅的语言表达出自我观点。
5、能否在短时间内有机敏反映解决问题。
第五条 参赛选手的职业意识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 整理服装及换装速度;
2、 整理发型及服饰技巧;
3、 对编导意图的理解程度;
4、 与服装、化妆等赛事助理人员的配合意识;
5、 与其他模特进行同台表演的合作意识;
6、 严格遵守赛事纪律的意识。
第六条 参赛选手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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