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寄宿生管理办法
安定区石峡湾中心小学
校外寄宿生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寄宿生文明行为与科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宁(校长)
副组长:何振国(副校长) 李玉江(教导主任)
牛海山(总务主任)
组员:邵淑娟剡俊清马慧英张丽王俊玲何永权杨鹏陈海霞王晓明何军卢兆金
二、管理执行领导小组
组长:何振国(副校长)
副组长:李玉江(教导主任) 牛海山(后勤主任)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三、具体管理办法
1、成立学校校外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安排督查该项工作的实施。
2、坚持“以校为本,服务师生,居安思危,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的主导思想。
3、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层层抓落实,不留空子。以管理执行领导小组为主管,各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班主任要经常性的与自己所在班级的寄宿生和家长联系,实实在在了解各个寄宿生的环境情况、生活情况、家长监护等情况。
4、班主任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到住宿生住地走访检查,与学生监管人了解学习
、生活等各种情况,经常性抓好时令性安全隐患,召开家长和监护人的班级座谈会,指导家长及监护人做好安全防患工作。学校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并纳入班主任业务考核。
5、学校管理执行领导小组要每学期定期组织召开全校寄宿生家长会,并做好集中检查工作,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明确,指导到位,要有会议纪要。
6、建立登记制度。每学年开学时,班主任对校外寄宿生登记造册,记载学生姓名、家庭住址、寄宿地址及家长联系电话、监护人情况等。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严禁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无直系亲属监护的学生一律不准在校外租房寄宿。
7、学校与班主任、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告知房东有关安全要求。
8、家长在租住他人住房时,要与房东签好有关安全协议。
9、责任人员分工:
一、六年级组由何振国邵淑娟剡俊清何军卢兆金负责督查管理;
二、五年级组由李玉江、马慧英张丽王晓娟李机灵负责督查管理;
三、四年级组由牛海山、王俊玲何永权杨鹏陈海霞王晓明负责督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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