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留各庄信用社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社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社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地面、走廊、卫生间、厕所)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本社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信用社领导班子为本社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营业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个人的文件、凭证、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橱柜内。
第八条下班后个人的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营业室地面每日安全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当日安全员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满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第十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纸屑等脏物。
第十一条当日安全员有事外出,自行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值勤,不准出现空岗、不打扫卫生现象。
第十二条以上制度规定信用社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执行,每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扣罚当日安全员50元,如遇上级检查,发现卫生不合规,加重双倍处罚。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废弃物;
二、出现当日安全员空岗,或者无人打扫卫生。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留各庄信用社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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