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范建筑间距(红线退让)
第一部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
二、防火间距
三、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二、二、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可设一个疏散楼梯。三、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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