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远洋系统90年代至2000年在8年半的时间内的统计:
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357超。其中因工死亡事故28起,死亡32人,重伤事故15起,重伤116人;轻伤事故209起,伤害209人。
上述357起事故,仅仅是收集到的、有案可查的工伤事故。
实际上,这期间发生的劳动伤害事故及无伤害事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海因里希(Heinlrich)提出的:
1:29 : 300法则,即同样的事故如果发生了330次,就有300次是无伤害的事故,有29次是轻伤事故,只有1次是重伤事故。
第一部分远洋系统因工伤亡事故概况
第一章远洋行业因工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一节违章行为
违章行为是指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操作规程是企业根据生产性质、技术设备特点及实践经验和一些血的事故教训等,给各个工种人员规定的安全操作守则,是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不懂得这一显而易见的道理,不了解其重要性和利害关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节精力不集中,麻痹大意
工作中精力不集中,麻痹大意,也是造成工伤事故的重要原因。有的船员在操作过程中瞑恩苦想一些个人、家庭和工作上不顺心的事,使精神受到某些刺激,极度兴奋,从而使注意力分散,影响操作。长时间的海上颠簸,频繁地时间变更、季节变化,造成大部分船员的生物节律紊乱,睡眠不足,出现精力疲倦现象。有的因为轻车熟路,明知设备存在问题,也不做彻底解决,意识到这样做无把握,但靠侥幸,图省力、怕麻烦,临时对付,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
第三节缺乏安全知识
出于远洋船舶的分散性、独立性等特点,使劳动安全教育、经验教训的吸取受到了很大影响,特别是新上船及变换工种的船员缺乏安全知识的情况尤为严重,主要表现为;“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够牢固,对劳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理解或错误理解,甚至轻视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基本的和专业的安全知识。如使用带毛病的手锤,造成锤头飞出,系安全带挂绳留得过长,自欺欺人;抢修主机,穿裤头、背心,结果被刺伤、灼烫等。缺乏对周围环境的了解;比如大舱的壁梯是否锈蚀?头顶上会不会落下什么物件?启动主机盘车机开关时,机器内是否还有人在工作等情况不做详细了解,就盲目行动。安金知识不足,安全技术培训不够,判断失误等都是造成船舶现场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四节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是自我防护的第二道防线,如果不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或者对防护用品使用不当,就可能造成伤害。
第五节组织配合不当
组织配合不当,是造成某些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某些事故的背景原因。它包括船员班子配备时的业务素质、技术能力,性格等方面的搭配不合理,现场组织者对作业人员技术、情绪了解不够,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不充分,以及组织分工不合理,作业人员之间的配合不协调,通讯联络不完善等。这些都是在修理作业、搬运作业、起重作业时容易引起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例如;修理后的机械起动时动力开关动作错误,带缆作业时,Stopper未打好就过早松缆等。
第六节作业现场检查不够
劳动安全的基础在于作业环境的安全化,即使作业人员稍微失手或判断错误也不至于发生事故。要想保证其安全化,主要取决于作业前对工具、器具的检查及对作业现场的了解、整理,并能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例如去大舱作业,如果作业前对现场不认真检查、了解,不清楚大舱壁梯锈蚀程度,道门覆盖情况,以及甲板上是否有水、有冰等,就容易发生不应发生的事故。
第七节机具缺陷
这里讲的机具缺陷,主要是指设备年久失修,维修保养不良,锈蚀,磨损等情况造成的设备性能、强度、可靠性等方面下降而发生的事故。
第八节自然条件不良及其他
船舶航行在大海上,经常遇到飓风、暴雨、大雾并伴随着浪、涌,致使船晃人摇,使其工作条件更加恶劣,降低了船员的工作能力。船舶工作场所狭窄,现场情况复杂,光线不足,配件排列零乱等等,也属自然条件不良的范畴。
此外,船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态与工伤事故的发生也有密切的关系。身体的原因主要有;如疾病、残疾、劳累过度,体态不合适等。精神原因主要有;错觉、冲动、健忘、怠慢、逆反、恐怖、紧张、焦燥、睡眠不足、反应迟钝、心胸狭窄、心不在焉、思想疲劳等。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思想疲劳,如:执行一项预知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任务时,起初高度重视,异常小心,恩想一直处于极度紧张状态,当工程快到收尾时,回头一想,觉得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思想一下子由极度紧张变为极度松驰,解除了武装,放松了警惕,事故多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第二章工伤事故与船舶工种的关系
船舶工伤事故与工种到底存在着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具有普遍性?在此以前,由于资料欠缺,案例较少,只是感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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